Friday, September 15, 2006

香港經濟高峰會對十一.五的回應

今星期特首才將今年三四月中央對十一.五的規劃對香港的經濟策略定位拿出來討論和制訂行動綱領,正如某評論員所說現在才來討論十一.五,已經有點過時了。

我想特首不是重視對香港長遠的策略發展,否則為什麼年頭初的事到年尾才來討論,最大的可能性是要制訂今年的施政報告,故急就章找人來討論有關事宜。

現在看自己當時的想法,好像沒有過時,舊文新讀如下:

(2005.04.09)

從十一.五中央經濟規劃看香港的邊緣化和未來競爭力

今天(2005年4月8日)温總理在國外發表談話時一再表明香港沒有被邊緣化,香港仍然有一定的競爭力,特別是在金融中心、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但温總理亦說香港不能原地踏步,要知難而上。

我看温總理的說話並沒有說錯,香港在未來五年的確仍然能在這三大經濟支柱提供經濟收益,當然,事實上,香港不是被邊緣化,而是未能配合國內急速發展的經濟規劃,例如國內要發展的交通基建、大型製造業(如石油化工、汽車、鋼鐵等)、物流業等,香港不是要沒有人才技術,就是沒有地利,如物流業,香港遠離製造業的地區,根本不可能成為物流業中心,加之香港的經營成本,包括工資、租金、交通運輸費用等都較國內昂貴,再加上有一國兩制下的海關檢查制度,更會延長運輸時間,增加運輸成本,根本上違反現代物流業的運作精神,即要在最短時間和費用把物資運送。

當然温總理亦沒有說錯,只要香港不原地踏步,知難而上和自立自强,香港的前途仍是光明的。即香港真的被邊緣化,只要自立自强,亦可發展香港新的經濟動力。所以香港在這三大經濟支柱無讑是否有競爭力或邊緣化,温總理的話一定沒有錯。

但我們站在香港的位置上,我們應看清楚十一.五對香港的經濟定位是金融中心、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是否能在國內大發展宏圖中佔有一位置。先說十一.五中央對香港的定位和早前曾特首對香港的定位為金融、物流、旅遊和專業服務大為不同,亦即是說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看法不同,這裡有可能是中央看法有問題,或香港特區政府的規劃看法有問題,或雙方的看法都不全對或全錯。但大家細心想一下,中央對香港特首在05年底對香港特區的經濟規劃已一早知悉,但仍然訂出與特區政府不同的看法,顯然特區政府的看法有徧差。這點很重要的是領導香港發展的特區政府帶領的方向如有任何差錯,後果堪慮,情況一如董特首帶領香港走了七、八年,香港經濟亦走了七、八年低潮。還記得電影‘海神號遇險記’中海神號郵輪遇上海浪在海面上反轉下沉,當時有二個領袖,一個要往船面方向逃生,另一個則說船反轉了,要向船底方向走才有逃生機會,當然在這情況下,只有一個領袖是走對了。

現在我們不須像海神號郵輪上的兩個領袖般要估計那裡才是出路,由於現時資訊充足,我們只要一些簡單的論證就可説明現時不論中央或特首所提的香港經濟方向是否有競爭力。
香港在物流、旅遊和專業服務的競爭力

先說物流業,我到今時今日都不明白為何認為香港可以發展物流業,這裡有三大問題,一是香港基本上不是主要製造生產基地,大部份生產製品均是鄰近地方特別是國內生產,以現代物流業的運作,交通運輸必以最近的地方運輸,不會山長水遠由國內運來香港再出口,我們也不可能祈望如長三角或珠三角的物流會大部份以香港作為物流中心,我相信中央也應以相似看法來否定香港可以成為物流中心。

香港以前由於內地配套交通運輸不足和沒有對外開放,才依賴香港出口或轉口,但現國內大力發展物流和交通運輸作配套發展,如深圳的鹽田港、上海附近的洋澄港、廣州的白雲機場和上海的機場等都在大力擴建中,所以長遠來說,香港物流業並沒有競爭力和優勢,除了沒有地利外,以香港作為物流集散地,時間上必然較以生產地的鄰近港口出口為長,時間代表金錢,無形中即增加了商品成本;再者,以香港昂貴的運作成本,如工資、租金、運輸費用等均較國內昂貴,經香港作為物流集散,成本增加不少,故香港成為物流業中心,無論從理論上或實際運作上,都看不出前景。

至於旅遊,香港並無實質可以吸引遊客的賣點,大部份曾到港的遊客都到訪過海洋公園,大嶼山大佛並不是太吸引,國內也有類似的景點。至於迪士尼樂園,對外國旅客並不太吸引,因為較東京、美國和法國的迪士尼小很多,對內地遊客如不熟悉美國迪士尼的卡通電影,亦會不大有興趣。香港這幾年的旅遊興旺,只不過是中央的政策幫助,開放自由行讓國內部份城市居民來港旅遊,但很明顯,中央的傾斜政策,不可能永遠。故靠中央政策賴以興旺的旅遊業,在中央和我眼看來,並無獨特的競爭力,所以香港以旅遊中心作為主要經濟支柱的說法站不住腳。

至於專業服務,內容較空泛,在香港高成本和遠離生產地的情況下,難以支持成為香港的主要經濟支柱。

香港在航運和貿易業的競爭力

而中央把香港訂位於航運和貿易中心,也有點兒安慰安慰大家的味道。看官,航運業十分依靠製造業,把產品運到入口商手中,若大部份製品都在國內鄰近的港口出口,香港航運業那有生意可為?可以運輸什麼東西出口,除了香港內部的各樣必須的入口貨品外,但這些生意不足以令香港成為航運中心。

而貿易業和香港轉口和物流業一樣,當大部份製品都不經香港時,貿易業亦很明顯會萎縮,加上由於WTO和國內開放政策,在可見將來,要經商和貿易的人會直接到國內辦貨,加上國內各主要城市和地方不斷加強經貿往來,如舉辦貿易和商品展銷會等,吸引外國商人直接到國內經商,從而也減低了經過香港中問貿易商的費用。所以,香港成為貿易中心的可能性並不成立,也看不到任何過人之處, 當然,香港現時仍有一些優勢,如外語能力、通訊和自由的外匯政策,但問題是國內在前二項現正大力投資和追趕,以配合經貿需要,而外匯政策亦逐步走向自由流通的方向,此外,資訊發達,外商較以往更容易可以直接到國內做貿易,省郤香港貿易商的中間服務費用和成本,以香港過往的貿易成就和香港經商的高昂運作成本說明,給香港的貿易商的中間費用應該頗貴,在外國入口商的眼中,香港作為中間貿易中心的增值作用(value added)和附加價值正在日漸降低,外商有極大的誘因去減輕入口成本,以增加他們出售貨品的競爭力和利潤。故香港的貿易中心地位只是夕陽業務。

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

無可否認,由於國內金融市場和外匯市場亦然未全面開放和改革,和國際市場仍有一些距離,對於國內需上市集資的企業,香港金融特別是證券市場,是短時間內國內暫未能提供有關服務的市場。但未來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充滿挑戰。首先,香港證券市場雖有一定上市集資能力,但和我們自已常說的國際地位仍有一段距離,香港大部份上市集資公司都是香港企業和國內企業為主,很少外國公司會到香港集資,亦未能成為亞洲的上市集資中心,和美國和英國相比,很明顯吸引力不足,不足的主因是香港證券監管及有關對投資者保障不足所致。其次,香港在其他方面,如債券、期貨和衍生工具的市場規模相對細小,仍未足以成為亞洲或國際中心;再者,隨着國內特別是上海和廣州加強發展成為金融中心,以及國內投資者常投訴國內大企業到境外如香港等地上市集資,令他們不能投資及分亨國內企業的成長成果;還有,以中國現時急速發展的形勢,必須要發展自己國內的金融市場來吸收企業和個人的投資資金,以這些資金來進一步利發展中國國內企業。而發展國內金融市場,特別是國內證券市場,對國內企業的上市集資成本和上市後的運作成本都較境外便宜,如在上市條例、財務會計報告、法律條文等,更無須在境外設立辦事處等,都會大大減輕上市運作成本。

至於外匯中心,如香港的集資地位下降,資金經香港減少,外匯中心的作用有限,因港元不是國際流通貨幣,而香港的營運成本昂貴,相信已現時資訊科技發達,我相信會有相當一部份金融機構會把他們的外匯中心遷移至營運成本相對便宜的地區。
所以,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充滿競爭和挑戰。但觀乎特區政府的施政報告和行動都對此没有任何實際行動和政策,香港的前途似乎急需新的領袖和新的思維來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

教徒的道德觀

據聞阿扁是天主教徒,肥佬黎也是,陳主教當然更是天主教地區精神領袖,最近阿嬌事件,黎老闆和陳主教竟然對事件沒有表態,平日主教不是連民主的事情也走來大聲呼籲,現在關乎自己帶領下的教區的教徒,還是主教不久前親自介紹給教宗認識的教徒,你說是不是怪事件!

很多人認為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的道德觀是比一般人高,但從事實來看,他們的道德觀念有教會及自己的一套想法,不一定是高於我們一般常人的觀念,甚至很多時較常人低,如早些時牧師非禮教友,教徒涉及非禮小孩等,教會的做法大家都有目共睹。

阿扁:我是民選的! 香港民主的再思:

台灣那廂的倒扁静坐正搞得如火如荼,扁的返應是:我是一人一票在民主選舉下推舉出來的‘台灣總統’,誰人也沒有資格(特別是一小部分人的反對)要他下台。

我相信阿扁即使是沒有真的貪污,但阿扁一定知道在他統治下的台灣民生和經濟多年均是一塌胡塗,民不聊生,這些有實質數據支持的事實下,阿扃還要堅持帶領台灣走下去,把台灣人民的生死置於已人榮辱之下,不知是什麼心態?

反思香港民主派經常掛民主於口中,要求一人一票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表面上是民主的表現,以前我也相信一人一票很民主,以為民選的議員、特首等會為社會特別是民生經濟帶來美好的前景,但現在看即使美國和英國也不是一人一票選總統或總理,即使是台灣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阿扁,都不保證為大眾帶來福祉,甚至走向相反的結局,現在台灣如是,美國也好不了多少。

想當年號稱民主國家的英國在統治香港期間,就從來不在香港實行民主選舉選港督,即使是香港的主要官員,亦幾乎全是英國人,還要是白皮膚的,印象中從沒見過英國選派黃皮膚或其他膚色的英國籍人士來港任港督,可見民主國家也不外如是。

現想來,即使民主派能上台管治香港,我從來見不到他們有什麼好的治港藍圖交出來,當然,曾sir也交不出好的施政報告。

Friday, September 08, 2006

Mac OS 何時獨立發售?

最近看到報到Mac OS 最新Beta版將於近期面世,但完整版則只能最快於明年面世。和朋友說起,我推測從現時蘋果(Apple)的現況來分析及企業策略的觀點來說,Mac OS獨立發售和微軟的視窗(Window)正面交鋒的日子不會很遠,很有可能就是明年,理據如下:

1. 現時Mac 機已行 Intel CPU,實則Mac機和PC機在本質上已無分別,故客戶購買Mac機除外型設計較優勝外,內函則無大優勢和分別,故蘋果迷和一般PC客戶會覺得在電腦主機上沒有大差別,唯一最大分野是Operating SystemMac機行蘋果自已獨創之Mac OS,在各方面的表現上都較微軟視窗優勝;

2. 有很多潛在客戶,特別是一眾PC友用了視窗多年,飽受視窗的高昂價格和不穏定的系統折磨,會有期望試吓Mac OS之意;

3. 即使蘋果自已不獨立出售,相信亦會有不少電腦先鋒會拆解Mac OS出來給人試用;

4. 像現時蘋果自己已出了Boot Camp讓一眾Mac 機可以同時安裝Mac OS Window Mac機上,很明顯說給人知道Mac 和PC機在本質上並無分別,故順理成章亦會有客戶要求只買Mac OS而自行購買電腦主機。

小弟相信Steve Jobs都看到這點,要擴大市場份額,Mac 機和 PC機現已沒有差異,亦無競爭優勢,唯一分別是行不同設計的操作系統,這裡顯然蘋果是稍佔上風,不過,視窗的優勢是用戶較多,大部分應用軟件均以視窗為運行平台。但相信未來蘋果要獨立出售Mac OS是很難逃避的選擇策略。

Friday, September 01, 2006

致 程翔的瘋言

程生,你也不要難過,若你真是做了台灣間諜,當然沒有話說,若不是,應慶幸法院沒有判你‘反革命’罪(據悉國內已取消了這種罪)處死,讓你成為屈原(如你真的是愛國的話,那是求仁得仁了)。

若你真是做間諜,真的很丟香港和台灣的高科技界面子,用傳真和E-Mail那低層次的資料傳遞,我看你一定沒有看鐵金剛007的電影,或沒有受過足夠的間諜訓練,以致那麼差勁的保密工夫,(你應要求台灣給予像007的訓練才做間諜,這是你的權益);用Hi-Tech的間諜工具等,那就神不知鬼不覺。

另你應操練好身體,好像鐵金剛那樣能飛簷走壁,化險為夷,才配稱為間諜(中了007電影的毒)。

另應有大筆安家費,如先前新華社所說的幾百萬港元的間諜費亦不足以安家,應要求起碼一千萬港元作安家和退休之用,因出獄後再難重操間諜職業謀生,不過可寫傳記賺取版權費或寫間諜小説,必大受歡迎。叫阿扁不要那麼孤寒,只給你三十萬元,他女婿抄股也賺了不少,不要那麼小家,一千萬港元安家費就當第一家庭的應酬費用好啦啦!不過你要快手喎,聽聞阿扁會利用最近出訪機會逃亡國外(當然要夾帶私款),否則,蘇州過後...。

程翔間諜案-中央處理案件的策略缺憾

昨天北京法院判決了監禁超過了一年多的程翔犯了間諜罪。但由於審理過程全屬機密,即使判詞也只能小部分對外公佈。

由於事件涉及港人,及程翔曾是多年在文匯報工作,故事件濛上很濃厚的政治色彩。

現時大部分港人包括聲稱要拯救程翔的人,大部分其實都不知道真實情況,包括程的涉案詳細內容,故很難說誰是誰非,故以邏輯分析,從國安部要在深圳扣押程到北京,必事出有因,否則國安部怎會無事忙,老遠捉程及拘押年多時間。

但從處理過程則處處顯示中央處理事件有頗多缺失:

1. 對外發放資訊不足,和現時中國在國際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和表現大相庭徑,處處顯得神神秘秘;


2. 處理案件時間過久,超過一年,按理國安部應已捜集充足證據才扣押程,但看來又不是如此;

3. 如從策略來看,中央處理事件的透明度和公關(即外交部發言)都考慮不周,因
為除非把程終身監禁或是處決了程(或用其他方法除了程),那真相就永遠是個謎,否則,即使今天把所有資料都保密,到程出獄回港後,程一樣會說出自己的犯案故事版本,故大部分現法院現視為保密的內容,到時都會被公開出來(當然是程的個人說法)。既然事件遲早都要見光,中央不如大方把可以公開的資料都公佈,以正視聽,讓人們知曉和判斷,好過讓大家現在‘估估吓’。勝過將來中央仍要出來和程在空氣中辯白一番。

4. 證據可能不足:另一推測則可能是證據不充分,故要長間捜證,但又未能強而有力可以說服公眾判罪有理,故以較秘密的形式進行。故相信有關證據公開,在法理上是成立,但從大眾理解上是較薄弱的理據,一些很易在國內找到的半公開的資訊都可成為國家機密,如國家正計劃發新一代隠形戰機,這消息已可能是一級國家機密,但其實我們祇是引用外國雜誌的一些報導而已。

作為在國際國家舉足輕重的中國,小弟覺得中央處理這些不是太重要的案件時未能處理得宜,引發諸多推測,實屬不智,亦無必要,把辛苦建立的開明和現代化的形象破壞,需知建設較破壞來得艱辛。要知中國已不是五、六十年代時閉關自守、神神秘秘的國家,而是經濟急速向前發展,有大量外國投資的地方,莫要讓外國人覺得國內法規不清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