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01, 2006

程翔間諜案-中央處理案件的策略缺憾

昨天北京法院判決了監禁超過了一年多的程翔犯了間諜罪。但由於審理過程全屬機密,即使判詞也只能小部分對外公佈。

由於事件涉及港人,及程翔曾是多年在文匯報工作,故事件濛上很濃厚的政治色彩。

現時大部分港人包括聲稱要拯救程翔的人,大部分其實都不知道真實情況,包括程的涉案詳細內容,故很難說誰是誰非,故以邏輯分析,從國安部要在深圳扣押程到北京,必事出有因,否則國安部怎會無事忙,老遠捉程及拘押年多時間。

但從處理過程則處處顯示中央處理事件有頗多缺失:

1. 對外發放資訊不足,和現時中國在國際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和表現大相庭徑,處處顯得神神秘秘;


2. 處理案件時間過久,超過一年,按理國安部應已捜集充足證據才扣押程,但看來又不是如此;

3. 如從策略來看,中央處理事件的透明度和公關(即外交部發言)都考慮不周,因
為除非把程終身監禁或是處決了程(或用其他方法除了程),那真相就永遠是個謎,否則,即使今天把所有資料都保密,到程出獄回港後,程一樣會說出自己的犯案故事版本,故大部分現法院現視為保密的內容,到時都會被公開出來(當然是程的個人說法)。既然事件遲早都要見光,中央不如大方把可以公開的資料都公佈,以正視聽,讓人們知曉和判斷,好過讓大家現在‘估估吓’。勝過將來中央仍要出來和程在空氣中辯白一番。

4. 證據可能不足:另一推測則可能是證據不充分,故要長間捜證,但又未能強而有力可以說服公眾判罪有理,故以較秘密的形式進行。故相信有關證據公開,在法理上是成立,但從大眾理解上是較薄弱的理據,一些很易在國內找到的半公開的資訊都可成為國家機密,如國家正計劃發新一代隠形戰機,這消息已可能是一級國家機密,但其實我們祇是引用外國雜誌的一些報導而已。

作為在國際國家舉足輕重的中國,小弟覺得中央處理這些不是太重要的案件時未能處理得宜,引發諸多推測,實屬不智,亦無必要,把辛苦建立的開明和現代化的形象破壞,需知建設較破壞來得艱辛。要知中國已不是五、六十年代時閉關自守、神神秘秘的國家,而是經濟急速向前發展,有大量外國投資的地方,莫要讓外國人覺得國內法規不清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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