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01, 2006

致 程翔的瘋言

程生,你也不要難過,若你真是做了台灣間諜,當然沒有話說,若不是,應慶幸法院沒有判你‘反革命’罪(據悉國內已取消了這種罪)處死,讓你成為屈原(如你真的是愛國的話,那是求仁得仁了)。

若你真是做間諜,真的很丟香港和台灣的高科技界面子,用傳真和E-Mail那低層次的資料傳遞,我看你一定沒有看鐵金剛007的電影,或沒有受過足夠的間諜訓練,以致那麼差勁的保密工夫,(你應要求台灣給予像007的訓練才做間諜,這是你的權益);用Hi-Tech的間諜工具等,那就神不知鬼不覺。

另你應操練好身體,好像鐵金剛那樣能飛簷走壁,化險為夷,才配稱為間諜(中了007電影的毒)。

另應有大筆安家費,如先前新華社所說的幾百萬港元的間諜費亦不足以安家,應要求起碼一千萬港元作安家和退休之用,因出獄後再難重操間諜職業謀生,不過可寫傳記賺取版權費或寫間諜小説,必大受歡迎。叫阿扁不要那麼孤寒,只給你三十萬元,他女婿抄股也賺了不少,不要那麼小家,一千萬港元安家費就當第一家庭的應酬費用好啦啦!不過你要快手喎,聽聞阿扁會利用最近出訪機會逃亡國外(當然要夾帶私款),否則,蘇州過後...。

No comments: